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中,黨委主體責任就是全局的關鍵。如果黨委不履行主體責任,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就會落空。要認真落實主體責任,就必須正確認識主體責任。
一、主體責任是政治責任,而不是業(yè)務責任。當前,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總體形勢是好的,趨勢也是向好的。但是,反腐敗斗爭的形勢依然嚴峻復雜。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是全黨的重大政治任務,而落實主體責任是各級黨委必須履行的政治擔當。各級黨委要深刻認識落實主體責任的極端重要性,增強憂患意識,堅守責任擔當,決不能只重業(yè)務而不抓黨風,只看發(fā)展指標而不抓懲治腐敗,而要真正從政治和全局的高度來認識主體責任、擔當主體責任。
二、主體責任是分內(nèi)責任,而不是額外責任。黨章總綱明確規(guī)定:各級黨委要整體推進黨的思想建設、組織建設、作風建設、反腐倡廉建設和制度建設。因此,抓黨風廉政建設是各級黨委的分內(nèi)之責,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責無旁貸。
三、主體責任是全面責任,而不是單項責任。所謂全面領導責任,就是要求我們的工作職責到哪里,黨風廉政建設的職責就延伸到哪里。要把黨風廉政建設納入重要議事日程,與黨委中心工作同部署、同落實、同檢查、同考核。黨委(黨組)領導成員都要堅持“一崗雙責”,既要抓好主管、分管的業(yè)務工作,又要加強對主管、分管的地區(qū)和部門黨風廉政建設的指導和監(jiān)督,對苗頭性、傾向性問題,要及時發(fā)現(xiàn)、督促糾正,切實做到守土有責、守土盡責。
四、主體責任是直接責任,而不是間接責任。主體責任是一個責任體系。這個責任體系由黨委集體責任、黨委書記第一責任、黨委成員領導責任三個部分組成。集體責任、第一責任、領導責任都是直接責任,而不是間接責任。黨委作為黨風廉政建設的領導者、執(zhí)行者、推動者,既要強化集體領導的責任,又要切實落實領導干部個人的責任,做到黨委“不松手”、黨委書記“不甩手”、黨委成員“不縮手”。